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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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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54595023

为什么度量衡这么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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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喵喵 发表于 2019-5-28 21:50:24
度量衡的大小制与天文


度量衡的大小制


因为所有的计量单位都是以长度单位做基础,由它推导出容量和重量。长度的变化,也就会导致其他计量单位的变化,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度量衡变化尤其明显。


秦朝统一度量衡以后,汉朝沿袭秦朝的度量衡制度,但是,随着时间发展,战乱等,民间的度量衡逐渐增大,在隋唐时期分为了大小制的区别,以及天文、音律、民间、官方等不同的系统。


...............................


魏晋时期的度量衡魏晋时期的度量衡制,史籍记载很少,未见有新的规定,其间使用的度量衡器,多仍新莽旧制。仅从《晋书·律历志》中略知魏时杜夔所用调律之尺比莽尺长了四分七厘,尺长当合今制24.2厘米。近年来考古发掘所得三国时的尺数支,尺度在23.8—24.2厘米之间,与东汉后期尺度相差无几。


西晋初亦承魏制,至“武帝泰始九年(273年),中书监荀勗校太乐八音不和,始知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晋书·律历志》)。荀勗以他聪慧的听力校乐定律,重造古尺,使其与莽制相合。唐朝李淳风在考校隋以前尺度时,以荀勗尺为古尺,与刘歆铜斛(即新莽铜嘉量)尺同列为第一等尺。


然而荀勗尺并未成为晋朝法定的尺度,民间行用之器仍依新莽以后增讹之制,荀勗新尺唯作调音律之用。可见以律定尺是行之有效的。


东晋以后,以长江为界,分为南北朝,南北朝各地区、各时期量值相差悬殊。


元嘉年间(公元424—453年),宋文帝诏太史令钱乐之重造浑天仪,求古尺不得,便以当时民间常用尺为标准(尺长24.5厘米),于是量天尺与日常用尺的长度在南朝又取得了一致,但在北方,度量衡三者的量值仍在继续增长。


北朝度量衡恣意增大,南朝则尽量保持不变,因此出现了“南人适北,视升为斗”的现象。这期间出土的度量衡器甚少,迄今只见北魏尺一支,长31厘米,南朝尺二支,长25厘米,权十一件,由于这些权多作秤砣使用,无法推算出每斤的单位量值。在河南省出土的两枚铁权,形制与秦汉铜权相仿,自身重595和516克,大于秦汉一倍有余。


以尺度论,据李淳风所列十五等尺(载《隋书·律历志》)中之宋氏尺长24.5厘米,并为齐、梁、陈所沿用。


北朝常用尺度则迅速增长,十五等尺中所列共四等:即后魏前尺长27.8、中尺27.9、后尺29.5厘米,至东魏,尺长已达30厘米,并被北齐、后周所沿用。其间一百多年尺度增长了6厘米。量衡之制南、北增长率也不同。
按《隋书·律历志》所称,以刘徽考校魏(三国)斛大于莽斛2.7%,折合今制每升约合205毫升。“梁、陈依古”,当为200毫升,“齐以古升一斗五升为一斗”,每升合300毫升。北朝量制增长速度较尺度更为迅猛,北魏时每升“于古二而为一”(《左传·定公八年》孔颖达疏),约合400毫升。


至隋文帝统一全国建立隋朝时,容量单位每升已增至600毫升(《隋书·律历志》:“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衡制:“梁陈依古称”(每斤约250克),“齐以古称一斤八两为一斤”(约合今375克)。北朝增长速度亦远远超过齐、梁、陈,按《左传》孔颖达疏:“魏齐斗称于古二而为一”,每斤当合500克。


今河南省博物馆藏北魏铁权两枚,重515.5、593克,估计皆为一斤权,单位量值超过孔氏所考证的重量,至隋统一度量衡时,已高达“以古称三斤为一斤”(《隋书·律历志》)了。北魏至隋每斤的增长率已超过战国至清末两千多年总增长率,每斤竟高达75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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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4
隋文帝统一度量衡


隋文帝于公元581年取代了北周政权,建立了隋朝,又于589年灭陈,统一了全国,结束了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共272年分裂和混乱的局面。隋文帝统一天下,所定制度有沿有革,度量衡方面是在北朝旧制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的。


“隋承周制”,隋文帝建立隋朝,虽然实行了一些社会改革措施,澄清了几个世纪以来的北方混乱局面,但基本制度还是承袭周制。


据《隋书·律历志》“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大业初,依复古斗。”,开皇官尺以晋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为一尺,以古斗(莽制)三升为一升,以古秤三斤为一斤。据此推得隋单位量值为:一尺约合29.5厘米,一升约600毫升,一斤约750克,比北朝时又有所增长。


顾炎武《日知录》说,“三代以来权量之制,自隋文帝一变”。这个大的变革只是因势利导,并没有引起民间大的波动。


隋初赋役减轻,南北统一后社会经济也趋于繁荣。至今未见确切纪年的隋代度量衡器,唯有根据《隋书·律历志》加以论证,而《隋书·律历志》中仅对尺度的记载较详细,量、衡仅粗略地提到“以古三而为一”。


如果拟一升为600毫升,似有可能,因为后来明、清两代已增长至900—1000毫升。如果一斤也是秦、汉的三倍,则高达750克,为历代每斤单位量值的最高极限。据记载,唐承隋制,而目前考证,唐一斤在670克左右,未见有超过700克的,有人考证河北易县姥姥台出土的一铁权是隋代的,权重也仅690克。


据《隋书·律历志》“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大业初,依复古斗。”,开皇官尺以晋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为一尺,以古斗(莽制)三升为一升,以古秤三斤为一斤。据此推得隋单位量值为:一尺约合29.5厘米,一升约600毫升,一斤约750克,比北朝时又有所增长。




度量衡的大小制表现在尺度上。


《隋书·律历志》中仅对尺度的记载较详细,量、衡仅粗略地提到“以古三而为一”。由于隋朝定制时,单位量值增长幅度过大,给确定律管之长、测定日影、称量药物等在与古制的换算上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元康中,裴以为医方人命之急,而称(秤)两与古不同,危害特重,宜因此改治权衡”(《晋书·律历志》)。




开皇颁布统一度量衡的命令后,调音律、测圭影、称量药物常常感到不便,至隋炀帝大业年间又重制斛斗称度,下令恢复古制。至今仍藏于日本的一件隋代铜升,周缘有铭文:“大业三年五月十八日太府寺造司农司校。”容积为199.1立方厘米,是这一改制的证据。


然而当时因官民早已习用大制,“虽有此举,竟不能复古”(《古今图书集成》),大业改制并未能推广,而医药、天文、乐律学家们考虑到传承性和改大制后换算上的不方便,于是仍用古制,从而形成了各自发展的两个系统,即度量衡的大、小制。


据《隋书·律历志》记载,东汉时张衡所造的浑天仪,因中原动荡,经三国、两晋沉没于北方,东晋武帝平长安,虽得旧器,却已损坏。南北朝时,宋文帝令太史令钱乐之重造浑天仪,因当时已难于考证秦汉之准确尺度,便以当时民间常用尺为标准,重造了浑天仪,此后天文用尺不再受民间常用尺量值不断增长的影响,而形成独自发展的系统。


据考证,唐朝僧一行测子午线,宋朝司天监制影表尺,元朝郭守敬设计的登封观象台所用天文尺,以及明代铜圭表尺,都沿用了这一尺度,保证了一千多年间天文测量数值准确不变。


《宋史·高宗本记》绍兴二年十月丙辰:“颁度量权衡于诸路,禁私造者。”


尺度的增长也直接影响到制造音律管的标准,汉以后许多乐律学家都对汉尺进行考证,以求得到准确的黄钟律,律尺也形成了独立的系统。


此外,医药和皇室制造冠冕,都有继承和沿革的问题,不可能随着当时急剧增长的量值而增长,因此度量衡的大小制也未能改变。唐代度量衡基本沿用隋制,并且将隋以来的大小制按典章制度作了规定。


据《唐六典》记载:“凡度以北方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寸为大尺,十尺为丈。凡量以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凡权衡以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凡积黍为度、量、权衡者,调锺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之制则用之;内、外官司悉用大者。”。


也就是说,唐朝的小制一尺二寸为大尺一尺,三小升为一大升,三小斤为一大斤。官民日常用大制,而调钟律、测晷影、合汤药及冠冕之制悉用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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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5
量天尺的尺度(天文尺)


什么是量天尺?


古人是用什么方法来测影定时的?古代是如何根据季节变化来制定历法的?古代的量天尺与日常用尺同长吗?它随着日常用尺尺度的变化而变化吗?


大约在原始社会,先民们已用立竿测影的方法来判断时间的早晚。随着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人们逐渐制造了专门的测影工具——景(影)表(亦称圭表)。


圭表是由一条南北水平放置的圭和置于圭的南端且与之互相垂直的表所组成,圭面上刻尺度,当太阳照射在表竿上,日影投在圭面,就可以根据圭面上的尺度把影的长短记录下来。《周髀算经》上说:“夏至之晷,一尺六寸。”


古人也常用正午表影校准漏刻(铜壶滴漏),即所谓“昼参诸日中之景”。


《史记·司马穰〔rang瓤〕苴〔ju居〕列传》中有这样一段故事:齐景公封田穰苴为将军,出兵抵抗燕、晋联军的入侵,穰苴提议请景公的宠臣庄贾为监军,并约定第二天的“日中会于军门,穰苴先驰至军,立表下漏待贾”,以便准时赴约。


这里的“表”和“漏”即圭表和刻漏,立表以视日影,放水于漏中以知时刻。


图 冬至夏至,圭表测日影及太阳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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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影的长短还可以用来测定不同的季节。《汉书·律历志》记有:“历数三生也,乃立仪表以校日景,景长则日远。”只要反复测量,并记录每次影在圭上的尺寸,就可以得知一年中哪一天日影最长,哪一天最短,最长的一天即是冬至而最短的一天是夏至。冬至、夏至确定之后,就能得到回归年的长度,并可以预报季节、制定历法了。




古代常用尺度来测量时间的关系,如铜壶滴漏、定时蜡等都分别在“浮舟”和蜡面上刻着相应的长度,表示时间的间隔。


此外,日晷、圭表仪上也都标识着不同的尺度,用来观察日影的长短和方位,以便计算时间和划分季节,尤其是圭表仪上的刻度,常常与历史上许多时代的尺度采用了同一个标准,因此,历代天文学家每次制定一种新的历法之前,首先要考证前代的尺度的长短,以保证测量的连续性和重复性。




圭表仪与圭表尺


早在远古时期,先民们就已经发现物体在阳光下会投下清晰的影子,而日影又会随着太阳的东出西落而转变方向,因而用日影来判别太阳的方位,既简单又方便。考古发掘证明,石器时代的洞穴,氏族社会的房屋、墓地等都有一定的方位,这说明尚处在原始社会的人类,对如何测定方向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先民们对确定季节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后便开始了对天体的探索和测量。经过长期的观察,人们发觉太阳虽然每天东出西落,但随着寒暑的变化,出落的方位和正午的高度却有所不同。


观察日影的变化,最简单的方法是以自身或同伴的身高作为标准,站在一定的位置上反复多次地测量,逐步掌握日影变化的规律,从而粗略地划分出时间的早晚和季节的变化。因为成年人身体的高度相差不会太多,代代相传的测量结果也就形成了一定的标准。


图 陶寺古观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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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到了商代已采用一根与人体高度相仿的木竿作为测量的标杆。《考工记》中有“人长八尺”和“置臬以悬视以影”,注曰“树八尺之臬”的记载(此处的“臬”即标杆)。


《周髀算经》也说:“周髀(‘髀’指标杆)高八尺”。


那什么是圭表呢?


图 “圭表”显示四季日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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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表就是古代的测影仪,它除了有一根直立的标杆外,还有一根与杆呈南北水平而固定的长尺。标杆放置在圭的南端,与圭相互垂直,当太阳照射在标杆上时,日影便会投影在圭面上。每日、每月、每年重复测量日影的变化,便可以知道一年之中哪一天正午的日影最长,哪一天正午的日影最短。


日影最长的一天称冬至,日影最短的一天称夏至。准确地测得冬至和夏至的时刻,就能得到回归年的长度和预报季节、制定历法了。为了保证观察和测量的准确性,人们又在圭表面刻上尺度,这样便给标定和记录提供了方便的条件。


《周礼》中记有:“日至之影,尺有五寸”。《周髀算经》中的“夏至之日晷一尺六寸”,就是以圭面日影长度作为比较日影变化的标准的。


历代天文历算学家在制造天文仪器或测影、改历之前,首先一定要考察前代尺度是否有变迁,以保证天文测量的连续性和一贯性。这就是天文测量与尺度有着密切关系的原因所在。








量天尺与历代日常用尺


影表尺(量天尺)


在圭表上所刻尺度是用来测量日影的,所以古代又称它为影表尺、天文尺,元代以后又称为“量天尺”。据文献记载,早期的量天尺尺度与民间日常用尺是同一标准。


亦称“表尺”、“天文尺”、“量天尺”。中国古代用来测定投在圭表上日影长短的一种专用尺。其前身则为《周礼》提及的土圭,即一种石或玉制短尺。


《尚书》中有“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协,前人解释为“合”、“同”。整个句子可以理解为:无论制定历法、调试音律,都采用同一个统一的度量衡标准。


那么先秦直至汉魏,天文用尺与日常用尺是否确实同长呢?


这个问题可以从出土文物中找到答案。战国至秦汉日常用尺长23.1厘米,这一点已被大量历史资料和出土文物所证实。而天文用尺究竟多长呢?这个问题只有从这期间的圭表仪上才能得到确证。圭表仪一般为较大型的地上文物,历经两千多年的风风雨雨很难保存至今。


1965年,江苏仪征小龟山一座东汉墓中出土了一支袖珍式的铜圭表仪。据推测,墓主生前可能从事与天文测量有关的工作。此次发现的铜圭表仪,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圭表仪,堪称重大发现。


出土时,“表”(即标杆)卧入正面匣槽内,圭与匣的底面平,一端有轴,测量时可将标杆竖立起来。圭面刻有尺度,共15寸,每寸刻10分,全长34.5厘米,折合每尺长23厘米。


此圭表仪的出土,成为天文用尺与日常用尺同长的有力实证。然而这一现象在魏晋以后却发生了变化。




天文用尺与日常用尺双水分流之势,可溯源至西晋,究其原因是两千多年来,我国民间用尺之尺度并非始终恒定不变。


秦汉时量天尺与民间日常用尺同长,东汉末年至西晋,民间用尺已较古尺有所增长,每尺长24厘米,中书监荀勖为考校古律而求古尺,得到新莽尺的长度(合今23.1厘米)。随后数学家祖冲之又考证了荀勖的律尺,并认为荀勖尺确实合乎古制,从此测日影、定历法都用古尺。可见在西晋量天尺与日常用尺实际上已开始有了差别。




古代度量衡主要用于缴纳赋税和商品交换,如果增大单位量值,往往可以从中获利,因此一旦政权混乱、管理制度松懈,度量衡也会随之发生混乱,而总的趋势又往往向着不断增长的方向发展。


据考证,东汉末年,民间用尺之尺度已略有增长,又经过三国时期战争的动乱,致使秦汉以来已沿用了数百年的尺度发生了变化。


东汉以后,每逢改朝换代,校乐律、定历法必求古器。张衡所造浑天仪传到魏晋后,因中原覆败而沉没于北方,宋武帝刘裕平长安,虽得旧器却已残损。


西晋初,政权初步得到统一,朝廷立即开始整饬礼仪制度,首当其冲的就是天文、乐律制度。泰始九年(公元273年),晋武帝令“中书监”荀勖考校宫廷乐律。荀勖多方寻求,搜集到各种尚存于西晋的古乐律管、天文用仪等共9种。在他的精心考校下,发现当朝日常用尺(24.2厘米)比“古尺”(即王莽时尺,23.1厘米)长了四分有余。尺度增长了,导致定律的黄钟律管随之加长,乐律也随之改变。


荀勖在宫廷乐师们的辅助下,终于确定了“古尺”的长度。这一考订首先得到晋武帝的赞许,也被大多数朝廷官员认可,决定改用荀勖考订的“古尺”作为定黄钟律管和测量日影的标准尺度。


然而,尽管荀勖考订的“古尺”十分精准,“荀勖尺”却并未因此而取代西晋时已增长了的官民日常用尺的长度,因为民间早已习用大尺,要去改变民间的习惯十分困难,必要性也不大。


从此,定乐律、测圭影用的“古尺”与官民日常用尺开始分离,使用了长短不同的两种尺度。




由此可知,秦汉时量天尺与民间日常用尺同长,东汉末年至西晋,民间用尺已较古尺有所增长,每尺长24厘米,中书监荀勖为考校古律而求古尺,得到新莽尺的长度(合今23.1厘米)。


随后数学家祖冲之又考证了荀勖的律尺,并认为荀勖尺确实合乎古制,从此测日影、定历法都用古尺。可见在西晋量天尺与日常用尺实际上已开始有了差别。


西晋末,经历了“八王之乱”、“永嘉之乱”,战火频仍,百姓流离。匈奴贵族刘渊反晋攻陷洛阳后,认为洛阳不宜作为其刘氏“汉国”的都城,也不想让司马氏重在此地恢复统治,于是尽抢宫人、珍宝,烧毁全部宫庙、官府,使“晋之宗庙鞠(通‘鞫’)为茂草”,故西晋宫中保存的前代文物一并皆化为灰烬。


以至于,一尺的长度从24厘米最后增长至30厘米,容量、权衡更甚,竟达“三倍于古”,造成南朝与北朝度量衡极不统一。故民间有“南人适北,视升为斗”之说,这正是此间度量衡极度混乱的生动反映。


李淳风著《隋书·律历志》时,将隋代以前历代尺度,按尺之长短分成十五等(史称“十五等尺”),把刘曜(十六国时赵国国君,公元318~329年在位)、钱乐之(南朝刘宋太史令)作浑天仪及刘宋民间用尺同列为第十二等。


说明西晋以后律历用尺与官民日常用尺又用同一种尺度了。


对此“十五等尺”作了些说明:


东汉时,张衡所造浑天仪,传到魏晋以后,因时局动乱,中原地区屡遭战争焚毁而致使天文仪器失落,只能依当时日常用尺为律历尺了。


尽管刘宋末期,祖冲之根据王莽嘉量铭文,推算出莽尺长约23.1厘米,与“荀勖尺”同长,却仍因多年来官民已习惯用钱乐之浑天仪尺(24.2厘米)已成事实,也就无人再提恢复“古尺”作为律历尺了。


南北朝留存的尺甚少。根据李淳风《十五等尺》记载,可知南朝每尺约在24.5~25厘米之间;北朝尺度有较大的增长,后魏前尺27.8厘米、中尺28厘米、后尺29.9厘米不等。


统一的王朝建立后,统一度量衡成为首当其冲的头等大事。南北朝度量衡的不统一是现实的存在,隋朝是继北周后建立起来的,为顾及北方度量衡量值增长的既成事实,官民习用大制多不愿改变,但又考虑到汉魏以来礼乐制度更不可随意改变,即使在北朝时期,宫廷内也不时开展对律历制度和律历尺的讨论。


以北方大制统一了南北方日常用度量衡后,律历尺是否也随北方大制而改变,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朝廷官员们一致提出,汉以后,由于尺度的增讹,每逢改朝换代管理天文、乐律的官员们,在制定律历尺时,常常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考证古尺。


律历尺不可随意改变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自钱乐之重造浑天仪,把天文尺定为24.2厘米以来,数百年来相传已成定规,怎么可能突然增至30厘米呢?


经过反复研究,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即大小尺并用;官民日常用大尺,测圭影、定乐律以及与皇家礼仪有关所用度量衡则用南朝小制,而大小制之间又有简单的换算比例,即大尺为小制的一尺二寸,容量、权衡皆为一与三之比,即大制是小制量值的3倍,这样,既延续了华夏正统,又随习俗而用了大制。


这就是中国度量衡历史上著名的“大小制”形成的过程和结果。正因为大小制并用,既有其合理性,又有着极简单的换算关系而被接受,并在官民之中迅速推行。此后的唐、宋、元、明历朝度量衡都沿用了这一制度,说明它是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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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5
千年不变的量天尺长度


秦汉时尺长约合今23厘米。南朝太史令钱乐之依照当朝尺长(合今24.5厘米)更铸张衡浑天仪。


隋文帝统一全国后,下令统一度量衡,用北朝大尺(长30厘米)作为官民日常用尺,用南朝小尺测日影以冬至和夏至,形成了大、小两制双水分流之势。


隋统一度量衡尺长29.5厘米,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古秤三斤为一斤。唐朝沿用了隋制,此后,宋、元、明、清各代也都用隋唐大制,单位量值略有增减。


顾炎武《日知录》说,“三代以来权量之制,自隋文帝一变”。这个大的变革只是因势利导,并没有引起民间大的波动。


唐朝立国之后,更将度量衡大小制载入《唐六典》,明确指出,小制只限于测日影、调乐律及与皇家礼仪制度有关的度量衡,而“官民悉用大者”。其后的历代,日常用尺单位量值略有增讹,唯经《唐六典》确立大小制之后,天文尺一直严格延续刘宋以来的小尺,不再受民间日常用尺变动的影响。


从此唐朝僧一行(张遂)测量子午线,宋朝司天监测日影所用的圭表尺,元朝郭守敬造观星台所标的量天尺,都采用了隋唐小制。




元代衡大略采用宋制,但也是相当混乱的。据《三通考辑要》载:“元世祖时,东平布衣赵天麟上策论同制度,略曰‘方今数已宣天下,历已职于太史,乐已总于太常,声已协于协律,其所以稍有未定、虽定而未齐一者,度量衡而已矣。臣居山东,今见山东数郡,或隔一镇或间一河,其度之长短、量之多少、衡之轻重已皆不相同矣。’”


郭守敬建造的测景台,台前有石圭三十六方组成“量天尺”,尺度用唐朝小尺,每尺合24.5厘米,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天文台建筑。


1975年,我国天文史学家伊世同先生,从元代制造的铜圭残件上发现了当时量天尺的刻度,并考定了尺值,每尺长24.5厘米,与钱乐之浑天仪尺度正好相符。


1975年10月,天文史家从明初所制铜圭而上发现了用于计量影长的残存刻度十余处(量天尺的刻度),经考证测量,判明明代影表尺尺值为24.525厘米,与隋唐小尺同。也与钱乐之浑天仪尺度相符。


清代的营造尺长32厘米。中国历史博物馆所藏“康熙御制”铭残牙尺,每寸合 3.2厘米,与紫金山天文台铜景表尺上的清营造尺长度完全一致。清代的裁衣尺合1.1111营造尺,等于 35.55厘米。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清牙雕裁衣尺,正面等分10寸,背面刻山水、人物、树木、屋宇,刻工极精。


所以,依据考证,从唐代僧人一行测量子午线,宋代圭表仪上所用的尺度,元代郭守敬制造观星台测影尺,以及近年所发现的明代圭表仪上的尺度,仅以极微小的误差一直延续下来,一尺约为24.5厘米。


直至清朝,才因历法制度的改变而改用了工部营造尺。


故“量天尺”从南朝刘宋延续至明朝,历时长达1200多年,使尺度始终保持在一个数量值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也为今后研究历代尺度变迁,留下了一个可靠的可比数值。


量天尺在我国古代测日影、定历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长达1300多年的历史中,单位量值保持不变,从而保证了天文测量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在中外度量衡史上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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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5
“度量衡”——测量工具


西周是一个礼仪制度十分严格的时代,即一器之设,一物之用,莫不合王制,而许多制度的订立又都离不开度量衡,有了度量衡才能立信于民。


《礼记·明堂位》说:“周公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


《礼记·大传》又说:“圣人南面听天下,立权度量。”西周设置了掌管度量衡的各级官吏,如内宰、大行人、合方氏等,他们共同的任务是保证诸侯国度量衡的统一。


据《史记·夏本记》记载,尧曾命鲧治水,但鲧未能成功,以后舜又命令鲧的儿子禹继续完成治水工程。禹总结出其父治水失败的原因在于单纯地“堕高湮库”,筑堤堵流,于是决定采用堙塞与疏导相结合的做法,因地制宜,灵活处理水土之间的关系。


图 商代以前古代测量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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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准绳、右规矩


禹获测量工具


《史记·夏本记》中称赞禹:“卑宫室,致费于沟淢……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洲,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


禹疏浚水道,引水入海,首先要考察水势,寻找水的源头和上下游流经地域,这一切都离不开测量。规矩准绳就是最古老的测量工具。


《淮南子》中对禹治水也有以下的记述:禹命他的大臣太章、竖亥以步作为单位来测量距离,还用规矩、准绳作为测量工具,用规画圆,用矩作方,用准定平,用绳量长短。


“矩”即后来称之为曲尺,又叫鲁班尺,用一把曲尺可以测量高、深、广、远。“绳”实际上是一种尺度。大禹治水,“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亲自率领氏族村民去勘探地势,测量高山、河流,树干立标,把测量数据一一记录下来,制订出“疏川导滞,钟水丰物”的治水方案。


《拾遗记》:“禹凿龙关之山,亦谓之龙门。至一空岩,深数十里,幽暗不可复行,禹乃负火而进。有兽状如豕,衔夜明之珠,其光如烛。又有青犬,行吠于前。禹计可十里,迷于昼夜。既觉渐明,见向来豕犬变为人形,皆着玄衣。又见一神,蛇身人面。禹因与语,神即示禹八卦之图,列于金版之上。又有八神侍侧。禹曰:“华胥生圣子,是汝耶?”答曰:“华胥是九河神女,以生余也。”乃探玉简授禹,长一尺二寸,以合十二时之数,使量度天地。禹即执持此简,以平定水土。蛇身之神,即羲皇也。”


晋代《拾遗记》中还记载了禹因神助而得测量工具的故事:禹为开凿龙门,走进一个深数十里的岩洞,当“幽暗不可复行”时,出现形如豕的野兽,口衔夜明珠在前引路,走到豁然开朗处,只见九河神女华胥之子、蛇身人面的伏羲端坐在那里,交给禹一支“长一尺二寸”的“玉简”,“使量度天地,禹即持此简,以平定水土”。




准绳规矩测量大地


《史记·夏本纪》云:禹“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都是说一切均以勘测为主,用准定平直,“绳”测长短,“规”画圆,“矩”画方。“矩”还可以用来定山川之高下,大地之远近,那么一根矩尺是怎样来测量大地的呢?


《周髀算经》开篇中假设了周公跟商高的一段问答。周公问商高,大意是说:天没有台阶,人不可能登上去,地这么广大,不可能一点点去测量,那么测量的结果是怎样得出来呢?商高说:“平矩以正绳,偃矩以望高,覆矩以测深,卧矩以知远……夫矩之于数,其裁制万物唯所为耳。”,“偃”是仰卧,指股在下,勾直立以测高,“覆”是指倒立,将矩倒立就可以测深了。“卧”是平放,指测水平方向宽远的方法。


只要探索出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就可以摸索出对一些不可直接测量物进行测量的办法了。所以商高说:运用“矩”通过测算就可以把握万物数量的关系,这样就可以无所不为了。


故赵君卿在《周髀算经注》中说:“禹治洪水,决疏江河,望山川之形,定高下之势,除滔天之灾,使东注海,无浸溺之患,此勾股之繇生也。”据他推断,运用矩尺的勾股原理测量距离、水平和高程,早在大禹治水时已经萌生了。


《尚书·益稷》说:“(禹)予乘四载,随山刊木。”《史记·夏本记》也说:“(禹)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其中“刊”和“表”在此都有刻划的意思,都是说治水过程中,在各个测量点竖立起刻划了一定数度的标杆,这种在高山河流处设置各种高程标志,有如今天大地测量技术中采用的标杆方法。


我们虽然已无法知道当时测影所用的尺度,但流传于后世的《夏时》、《夏小正》都应该包含了夏代所积累的天文、物候等科学知识。夏代农业、手工业分工,出现了世代相传的专业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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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5
身为度,称以出


禹制定度量衡标准


禹治理了水患,人民得到安居,他在部落联盟中的威望也日益增高。舜死后,禹成了继承人,并建立了夏王朝。从此治水时建立起来的度量衡便成为夏朝法定的制度了。


《史记·夏本记》有:禹“身为度,称以出”,这些都说明了大禹治水不但经过丈量,而且在丈量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统一的长度和重量标准,这个标准制定者就是大禹。


《夏书》中关于度量衡的记载:“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关石禾钧,王府则有”。“典”“则”都是法度,石和钧是度量衡单位。由于赋税制度的需要,夏代也需要度量衡器具。


度量衡器具的使用范围已打破了各个氏族的界限而由夏王朝统一颁发和管理。农业生产与季节有密切的关系,夏代已设立了“掌天地四时之官”,即天官,而且在东南西北各方还分设了地方上的天官。立杆测影是最简单、最古老的测影定时的方法,天文官对日影的测量是连续性的,因此各地区、各个时代所用来测量的标杆上的刻度也应该有统一的标准。


测量离不开数和量,因此必须有记数和计量的办法。治水这样大规模的测量必定要有统一的计量标准,这个标准是怎样建立的呢?《史记》给出了答案:“(禹)身为度,称以出。”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以禹的身长和体重定出长度、重量的单位。有了单位和标准,并把它复制到木棍、矩尺和准绳上,测量长度时就可以直接读数和计算了。治水工程即使在不同地区也就可以复现和传递这个量了。


王嘉在他所撰志怪小说《拾遗记》中说:禹因得到神的帮助而获得丈量工具,他在开凿龙门而进入一个深数十里的岩洞时,“幽暗不可复行”,出来一头如豕(猪)的怪兽,口衔明珠在前面引路,至一开豁明亮处,只见九河神女华胥之子,蛇身人面的伏羲端坐在前。伏羲交给禹一支长一尺二寸的玉简,使量度天地。禹即用此简评定水土。大禹治水的传说尽管带有许多神话色彩,但它总还是一种历史事实的反映。无论是伏羲的玉简,还是《史记》所说的禹身为度,都说明了治水是离不开度量衡的。


《淮南子·地形训》中还有一则记载:“禹乃使太章、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使竖亥步自北极至于南极,二亿三万三千五百七十五步。”大规模地治理水患,必须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作初步地勘察。太章、竖亥,善行人。禹派遣二人去四方勘测,“步”便成为测量大地最原始的单位。


《考工记》说:“野度以步。”这种以步为丈量土地的单位甚至延续了几千年。怎样才算一步呢?《孔丛子》说“跬,一举足也,倍跬为步。”即一条腿跨出的距离称“跬”,再把另一条腿胯出的距离称“步”。这些都说明了大禹治水是用各种测量方法最后达到治水的目的。




准绳规矩与手工业


《左传·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传说奚仲是黄帝的后代,夏禹时被封为车正,善造车,他所制造的车,方圆曲直皆合规矩,尺寸大小皆合比例,既能“引重致远”,又灵活耐用,手工业的发展对测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技术培训主要采取“父子世以相教”,管仲认识到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将工匠集中起来,相互观摩讨论,教授经验技巧,推动工匠培训从家传制度向艺徒制度转变。


《管子·小匡》说:“令夫工群萃而州处,相宾材,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协制断器,尚完利。”管仲已注意到工匠的专注精神,同样在《管子·小匡》中说:“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这种集中式的职业训练方法后来被沿袭下来。


汉武帝在推广新田器和新耕作法时,命大司农选取有技巧的工匠制造新田器,组织大规模培训,令全国县令、三老、力田、乡里老农到京师学习新田器使用方法和耕种养苗法。为了改进兵器质量,宋代王安石令军器监“凡利器以法式授徒”,继《军器法式》后,又编撰了《弓式》《陶说》等法式,既是制造产品的标准,又是教科书。


好老师是培训的前提,我国很早建立工师制度。管仲认为,工师除了组织培训外,还负有考查工匠手艺、辨别产品质量等职责。“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上完利,监一五乡,以时钧修焉;使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工师之事也”。好的工师应能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培训任务,《均工律》说:“工师善教之,故工一岁而成,新工二岁而成。”


宋代王安石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集合各地的优秀工匠到京城,交流经验,提高技术,从中发现优秀人才。《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记载了熙宁六年十二月两名工匠因为技术精巧而被赋予重任:“弓匠李文应、箭匠王成,技皆精巧,诏补三司守阙军将,以教工匠。”


古代训练工徒考核极为严格,一般以所制产品而评定优劣、采取奖惩,对不能完成培训和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徒,惩罚甚至连带到保举人和工师。“能先期成业者谒上,上且有以赏之。盈期不成学者,籍而上内史”。


宋代形成更为严格的训练与考察制度,用法式考察学徒。“庀其工徒,察其程课、作止劳逸及寒暑早晚之节,视将作匠法,物勒工名,以法式察其良窳”。




准绳规矩与法律的由来


我们还可以看到“准”、“绳”、“规”、“矩”在《汉书·律历志》有如下说法:


《汉书·律历志》:“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冀天子。”


由“准”、“绳”、“规”、“矩”逐渐产生了法律,因为对市场交易公平而出现了法律、法规,维护公平、公正。


《管子·法法》:“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


“而正方圆;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以治国。”(《管子·法法》)


《管子·七法》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形势解》又说:“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得,以法数治民则安。”《侈靡篇》还说:“法制度量,王者典器也。”


商鞅说:“故法者,国之权衡也”,用度量衡的准确一致比喻法律的公正性。


《管子·明法》:“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作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寻丈之数者,不可差以长短。”


所以,“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而“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故法律要“惩其未犯,防其未然”(长孙无忌《唐律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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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5
营造尺的尺度


营造时对计量算法要求精密化,所以有营造尺。营造尺每朝每代都有,只是具体的叫法不同和单位不一。清康乾年间为了统一尺度,由工部重新规定,叫工部营造尺,简称部尺


古建筑尺寸规范:


1、面阔确定:按门尺吉字定明间面阔尺寸;次间按明间面阔的8/10定尺寸;


2、进深确定:小式建筑不超五檩四步,七檩房则增加前后廊来处理;大式建筑按斗拱攒数定进深;


3、柱高柱径确定:柱高为明间面阔的8/10。


《鲁班经》《中国度量衡》等古籍记载曲尺一尺四寸四分为门尺,其间分八门,每门一寸八分,分为财、病、离、義、官、劫、害、福。


木径尺和门尺统称为鲁班尺,木径尺又称曲尺、压白尺、清代正式命名为“营造尺”。


丁兰尺(子思尺为曲尺一尺二寸八分,其间分十寸)是古人丁兰创作,不是鲁班尺,它是属于阴尺。


中国工匠在使用米尺之前都使用营造尺,营造尺使用范围广泛,适用于风水学,考古学及中国所有传统行业工匠使用。讲为中国工匠解析古代工匠艺术,提供尺度参考依据。




与鲁班尺相关的说明:


1、中国传统行业工匠不使用英寸,古代工匠使用营造尺。


2、丁兰尺是古人丁兰创作,不是鲁班尺(学术概念问题)。


3、历代《鲁班经》记载:曲尺(木径尺、营造尺)一尺四寸四分为门尺,木径尺和门尺统称鲁班尺。


4、《中国度量衡史》记载历代营造尺长度虽有调整,但木工使用木径尺,自鲁班一变之后再未改变过,一直沿用至今。


5、现在市面上的鲁班尺卷尺,其42.9cm版门尺为隋朝传承。


6、山西历代匠家传承木径尺合米尺31.66cm,门尺45.6cm。


7、清乾隆时期加大营造尺(木径尺)为32cm,门尺46.08cm。


8、解放以来,中国卷尺一直未发行过“中国传承营造尺”。


9、挽救濒临失传的中国营造尺。




鲁班尺、营造尺、门光尺


清人李斗著有《工段营造录》一书,原载《扬州画舫录》。书中讲到曲尺及压白尺法说:区者绳圣,三白九萦,工作大用,日时尺寸,上合天星,是为压白之法。书中只讲了寸白,且认为压白尺法作为匠者应掌握的一项重要丙容,被喻为“绳墨”。由上可见,压白尺法在明清之际是很流行的。


清工段营造录所载曲尺与八字尺文如下:


“門制:上楣下閡,左右為棖,雙日闔,單日扇,有上中下三戶門,及州縣寺觀,庶人房門之別。開門自外正大門而入次二重,宜屈曲,步數宜單,每步四尺五寸,自屋簷滴水起量至立門處止。門尺有曲尺、八字尺二法。單扇棋盤門:大邊以門訣之吉尺寸定長,抹頭、門心板、穿帶、插間梁、拴杆、檻框、餘塞板腰枋,門枕、連檻、橫栓、門簪、走馬板、引條諸件隨之。古者外門內戶文選注:大門為門,中門為閹,說文雲:半門曰戶;玉篇雲:一屏曰房櫳廂個,巷廄藩溷,眥有耳門,不免間作奇巧,如圓圭、六角、八角、如意寸,每寸准曲尺一寸八分,眥謂門尺,長亦維均,八字:財、病、難、義、官、劫、害、本也。曲尺十分為寸: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十白也。又古裝門路用九天元女尺,其長九寸有奇,匠者繩墨,三白九紫,工作大用日時尺寸,上合天星是為壓白之法。”




门尺


工匠要了解工匠的语言。在官式古建筑营造技艺中,对同样的构件,不同的工种可能有不同的叫法。木匠的命名方式比较规范,大多数构件的名称与其位置相联系,如前檐柱、后檐柱。画匠则不同:两斗拱间有一个垫平板,板上画了三个火焰宝珠,所以叫“灶火盆”,这是“象形”的命名方法。


木匠们都有一种叫做“门尺”的尺子,用于丈量门的尺寸,是他们的重要谋生工具之一。门尺上不同的字对应着门的不同使用对象。门尺就是安门的规矩,“冬不开北门,秋不立西门,夏不开南门,春不立东门”,以免影响财气。工具方面的讲究为这一行注入了很多风俗与文化。类似地,没有对老资料中的苏州码、木匠画线中的借线方法等知识进行过学习,是很难在这一行更进一步的。


“门尺”即是以鲁班先师为代表的古代工匠,为校正“门窗口径吉凶”而创作出的标尺工具。是古代工匠文化的代表作之一,体现古人对美好生活的精神向往。也属于精工细作、精益求精,追求完美主义的工匠精神。




中国人讲“门风”,就是无形之中提及到了“门尺”的作用。“门风”是指某一家、某一族或某一流派,时代相传的德行风气。匠家解释其为“门之风水”,人每天要经过无数的门。古人认为“门之风水”的优劣,长期的磁场环境效应,会影响到入驻之人的行为和命理风水,由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讲影响一户人家的门风。




门 光 尺


与堪舆术有关的建筑尺度.在民间广为流行的除了压白尺外还有门光尺.门光尺是古代木工师傅用来量度裁定门户尺度的一种用尺。古人认为按此尺丈量确定的门户,将会光庭灿祖,故名.门光尺一尺均分作八寸,每寸上写有表明吉凶意义的文字及其相应的徽纬用语,所以又叫作“八字尺”还称为“门尺”,“门公尺”。


《 鲁班营造正式》 和《 鲁班经》 中又称为“鲁班尺”、“鲁班真尺”,有的书中则称为“鲁班周尺”。《 鲁班营造正式》和《鲁班经》中关于鲁班尺有如下记载,并附鲁班真尺图。


《鲁班营造正式》所载:八字尺乃有曲尺一尺四寸四分;其尺问有八寸,一寸准曲尺一寸八分;内有财、病、离、义、官、劫、害、吉也。凡人造门,用依尺法也。


对于八字的吉凶涵义书中有“鲁班尺八首”逐一作了解释。有的书中把“吉”换作“本”字,


      《鲁班寸白集》 说:


      财者财帛荣昌,病者灾病难免,


      离者主人分张,义者主产孝子,


      官者主生贵子,劫者主祸妨蔴,


      害者主被盗侵,本者主家兴崇。


      由上可见,财病离义官劫害吉(本)八字中,财、义、官、吉四字为吉,病离劫害四字为凶。· 然而,吉字寸的使用并非吉字恒为吉,凶字恒为凶,还要看安门的对象如何,如义字门安在都门和廊门上均被认为是凶兆,官字亦不宜安于庶民百姓家的大门,而病字安于厕门反而又逢凶化吉。对此,《鲁班经》又说:


      惟本门与财门相接最吉,义门惟寺观学舍义聚之所可装,官门惟官府可装,其余民俗只装本门与财门。


门公尺使用说明:


1、财禄(木)门,用于民户人家。   


2、长病(土)门,用于医疗、药堂。


3、生离(土)门,用于流动行当。   


4、义顺(水)门,用于学堂、民户。


5、官禄(金)门,用于官府衙门。     


6、劫道(火)门,用于牲畜、圈门。


7、六害(火)门,用于司狱圈门。     


8、福本(金)门,用于店铺、民户。
   


安门位置宜忌:


1、财字:最喜落在门上。


2、病字:最宜落在厕所门,起压制凶神不抬头的作用。


3、离字:忌于大门或卧室门。


4、义字:喜落在门上,忌廊门,最喜厨房门。


5、官字:忌在大门,防官讼,是非之事,喜在房门,则生贵子。


6、劫字:最忌临大门。


7、害字:忌在卧室门。


8、福字:最宜开大门。


门公尺的应用要领:进户门的尺寸最好是:喜庆、权禄、进财、横财。


图 门公尺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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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尺门尺标尺种类:


1、42.9cm版为河南版隋朝传承门尺,经研究其为假鲁班尺。


(42.9厘米的門尺泛滥原因都在卷尺厂商方面。此种卷尺是90年代出现的,当时改革开放,国营量具厂多数已经倒闭,私营企业刚刚兴起,缺少文化史料查阅权限和资源,且当时不像现在网络资源共享。厂商以营利为目的,私造了这一版,美其名曰“现代鲁班尺”并大批量投放市场,当时也曾轰动一时,后河南商丘虞城县(今 中国卷尺城)各大小卷尺作坊厂商不断大批量仿制所致。)


2、45.6cm版门尺为匠家传承鲁班真尺。


3、46.08cm门尺为清代乾隆时期,清代乾隆宫廷版,为移神换将门尺(运用九星中三星移位)


4、50.4cm门尺是清代布锦尺乘1.44得来的,属清代布锦尺,不属于鲁班尺,本不应用于门尺标尺的,极少数地方仍在用。




清代的营造尺长32厘米。中国历史博物馆所藏“康熙御制”铭残牙尺,每寸合 3.2厘米,与紫金山天文台铜景表尺上的清营造尺长度完全一致。清代的裁衣尺合1.1111营造尺,等于 35.55厘米。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清牙雕裁衣尺,正面等分10寸,背面刻山水、人物、树木、屋宇,刻工极精。




“鲁班尺乃有曲尺一尺四寸四分”,告诉我们了八寸门光尺与十寸曲尺(长同营造尺)之间的换算关系。以明清营造尺长32 厘米计算则有:


      鲁班尺(门光尺)=1.44 营造尺


      门光尺=1.44×32 =46.08 厘米


      门光寸=1.8 营造寸=1.8×3.2=5.76 厘米


      北京故宫博物院现存一把门尺,长46 厘米,与46 . 08 厘米的推算值相差无几,可资验证古籍之记载。该尺宽5.5 厘米,厚1.35 厘米,尺的两个大面均划分为八格,二面格中分别写有:


      正面:


      财木星    病土星    离土星    义水星


      官金星    劫火星    害金星    吉金星


      背面:


      贵人星    天灾星    天祸星    天财星


      官禄星    独孤星    天贼星    宰相星





依据《中国度量衡史》《鲁班经》等史学文献记载考证,木径尺和门尺统称为鲁班尺。历代营造尺长度虽有调整,但木工使用木径尺,在鲁班一变之后再未改变过,一直沿用至今。




木匠中有很多的线形符号,如中线号,运用于每个柱子和枋子;废线号,一竖画一个圈;需要线,一竖上打一个叉。只有真正的大木匠(掌线师傅)才有资格掌管划线工序,他们通过墨线符号向操作人员传达每个木构件的尺寸要求和作法说明,这些墨线和线形符号就是大木匠最直接的语言。每个符号都有其特定的含义。


图 木匠使用的墨线线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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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形符号图例(部分)


关于线形符号,有这样一条口诀:“一记二掸三截四升”。


记线--在墨线上划一道斜道,表示这是一条线,通常不做标记。


掸线--又称断肩线,在墨线上划二条斜道,表示从这里断肩,多用于各种榫的两侧。


截线--在墨线上划三条斜道,表示截断,用于构件的端头。


升线(侧脚)--在墨线上划四条斜道,用于表示柱子的掰升,仅用于外檐柱上,顶端与中线重合,下面逐渐分开,弹在柱子中线里侧。


由于角柱在两个方向均有掰升,所以四个方向均要表明升线。大木安装时,升线要垂直水平面(柱础),使柱子向内倾斜。



图 大木作制作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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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5
从“度”到容积、重量


秦国统一以前,各个诸侯王国的单位是不一样的。到了秦始皇统一天下,才在全国统一了度量衡。


中国古代度量衡制是以长度作为基本量,由它推导出容积和重量。所以,长度变化影响容积和重量,中国历史上因此出现度量衡大小制的现象。


汉兴以后,刘邦即令张苍根据秦制“定度量衡程式”,使汉代的度量衡制度很快地建立起来。


据《汉书·律历志》记载,秦汉时期度量衡制度是:


  度制:分、寸、尺、丈、引。进位完全采用十进位制,即1引=10丈=100尺=1000寸=10000分。


  量制:龠、合、升、斗、斛。除二龠为一合外,其它也都采用十进制,即1斛=10斗=100升=1000合=2000龠。


  衡制:铢、两、斤、钧、石。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




两汉未闻有定制之举,在度量衡方面也没有颁布新的制度,其单位与进位完全与秦制相同。秦世享国不久,虽立其制,不传其书。《汉书·律历志》所记“审度、嘉量、权衡”各章,既是汉代度量衡制度的实录,同时也是秦代度量衡制度的补记。


迄今所见两汉度量衡器甚多,实测汉尺八十余支,得知战国至东汉末年尺度变化甚小,在23—24厘米之间。量器五十余件,其中包括撮、龠、合、升、斗、斛六种不同单位的量器,每升约合今200毫升。权衡器五十余件,西汉至新莽每斤在250克左右,东汉略有下降,每斤约在220克左右。


继秦而起的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皆如秦制,度量衡也沿用秦制,并且在民间得到推广。“汉承秦制”是指从刘邦建立西汉王朝一直到汉宣帝,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里,继承和发展了秦朝的各项制度。


因为所有的计量单位都是以长度单位做基础,长度的变化,也就会导致其他计量单位的变化,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度量衡变化尤其明显。


清人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中说:“古度量衡短小且轻,今度量衡长大且重,又何也?


自古利权皆自上操之,官吏之征银帛粟米也,未有不求赢者,数千年递赢之至於如此,此亦不得不然之势也。”


王国维《观堂集林·记现存历代尺度》云:“尝考尺度之制,由短而长,殆成定例。而其增长率之甚,莫剧于东晋后魏之间,三百年间几增十分之三,求其原因,实由魏晋以后,以绢、布为调……官吏惧其短耗,又欲多取于民,故尺度代有增益,北朝尤甚。”


其中,“欲多取于民”确是度量衡量值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魏晋时期的度量衡魏晋时期的度量衡制,史籍记载很少,未见有新的规定,其间使用的度量衡器,多仍新莽旧制。仅从《晋书·律历志》中略知魏时杜夔所用调律之尺比莽尺长了四分七厘,尺长当合今制24.2厘米。


近年来考古发掘所得三国时的尺数支,尺度在23.8—24.2厘米之间,与东汉后期尺度相差无几。


西晋初亦承魏制,至“武帝泰始九年(273年),中书监荀勗校太乐八音不和,始知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晋书·律历志·审度》)。


荀勗以他聪慧的听力校乐定律,重造古尺,使其与莽制相合。唐朝李淳风在考校隋以前尺度时,以荀勗尺为古尺,与刘歆铜斛(即新莽铜嘉量)尺同列为第一等尺。


然而荀勗尺并未成为晋朝法定的尺度,民间行用之器仍依新莽以后增讹之制,荀勗新尺唯作调音律之用。可见以律定尺是行之有效的。




东晋以后,以长江为界,分为南北朝,南北朝各地区、各时期量值相差悬殊。


以尺度论,据李淳风所列十五等尺(载《隋书·律历志》)中之宋氏尺长24.5厘米,并为齐、梁、陈所沿用。


北朝常用尺度则迅速增长,十五等尺中所列共四等:即后魏前尺长27.8、中尺27.9、后尺29.5厘米,至东魏,尺长已达30厘米,并被北齐、后周所沿用。其间一百多年尺度增长了6厘米。量衡之制南、北增长率也不同。


按《隋书·律历志》所称,以刘徽考校魏(三国)斛大于莽斛2.7%,折合今制每升约合205毫升。“梁、陈依古”,当为200毫升,“齐以古升一斗五升为一斗”,每升合300毫升。北朝量制增长速度较尺度更为迅猛,北魏时每升“于古二而为一”(《左传·定公八年》孔颖达疏),约合400毫升。


至隋文帝统一全国建立隋朝时,容量单位每升已增至600毫升(《隋书·律历志》:“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衡制:“梁陈依古称”(每斤约250克),“齐以古称一斤八两为一斤”(约合今375克)。北朝增长速度亦远远超过齐、梁、陈,按《左传》孔颖达疏:“魏齐斗称于古二而为一”,每斤当合500克。


今河南省博物馆藏北魏铁权两枚,重515.5、593克,估计皆为一斤权,单位量值超过孔氏所考证的重量,至隋统一度量衡时,已高达“以古称三斤为一斤”(《隋书·律历志》)了。北魏至隋每斤的增长率已超过战国至清末两千多年总增长率,每斤竟高达750克。


北朝度量衡恣意增大,南朝则尽量保持不变,因此出现了“南人适北,视升为斗”的现象。这期间出土的度量衡器甚少,迄今只见北魏尺一支,长31厘米,南朝尺二支,长25厘米,权十一件,由于这些权多作秤砣使用,无法推算出每斤的单位量值。在河南省出土的两枚铁权,形制与秦汉铜权相仿,自身重595和516克,大于秦汉一倍有余。




《六典》还明确规定累黍之制仅用于调钟律、测晷影、合汤药及冠冕之制,而内外官则均用大者。尽管《唐六典》所记汉唐之制只是一个约略的比例,还不能以此为根据得出隋唐之实际量值,但它确已成为考证这一时期度量衡制的重要文献。


唐尺所见甚多,容量却至今未见有任何更确实的资料或实物可作进一步考证,只能根据《隋书·律历志》“周隋斗称于古三而为一”和《唐六典》“以古斗三斗为一斗”的粗略记述,以秦汉每升均为200毫升为标准,推算唐一升约合600毫升。


唐朝长度、容量单位均沿用前朝,唯在重量单位有所改进。秦汉以来,长度和容量皆为十进制,唯重量是非十进制。唐初铸“开元通宝”钱,表示开辟新纪元及通行宝货的意思。据《唐会要》记:“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铸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絫(累)。”二铢四累恰合一两的1/10,即10枚“开元通宝”重一两。


后世人感到10钱为一两比二铢四累为一两更便于计算,于是约定俗成地出现了一个新的单位“钱”。宋时又将十进位的分、厘代替了钱以下的累、黍,这样,重量单位除了仍用16两为一斤,120斤为一石以外,其他单位都采用了十进位制。







我们学过《劝学》:“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古人把一举足叫一跬,两跬叫一步。用步主要量地路长度。三百步为一里。“周以八尺为步”。


“秦以六尺为步”,有人研究其实相等。


汉代一步约140厘米。唐代则以五尺为一步。三百步合1500尺即150丈。


秦汉时候的一里1800等于尺,而尺才等于23厘米,一里也不过约416米。后代如清营造尺一步五尺,一里约合今500米。




面积


由长度到面积。《汉书_食货志上》说:“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


从这一记载可知,井方一里,为九夫耕种的九百亩耕地,每一边的边长为一里三百步。汉代一亩为一百平方步。九百亩为一井。古代井田制就是这样的量度出来的。后来还有大亩之说,大亩是二百四十平方步。


容积


现代体积容积的计算用长度单位即可。古代农业为主且要收交国税。就用斗量。斗本义就是量器,《庄子》中说:“棓斗折衡,使民不争。”意思是把斗器与衡器都破坏,人民就不争大小多少了。


古代容积以斗为基本单位:十斗为一斛(也作桶、甬)也说一石,一斗为十升,一升为十合,一合为十龠。汉代的一斗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000毫升。还有一种说法,一合等于十勺,一勺等于十撮,一撮字面义就是一捏儿。


东汉时一合等于二龠,一龠等于五撮,一撮等于四圭。一圭相当于0.5毫升。


相对而言,斗是小量器。筲是斗的五分之一,更小。所以《论语》中孔子说“斗筲之人”就是不值得和他计较的那种小人物。所以斗室就是小房间,斗食就是俸禄很低的下层小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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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5
度量衡——量器(容积)


量以载道,计以行远,可以说,计量一直都在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在古代,人们已经制造出了商鞅方尺、日晷、罗盘等计量仪器对容量、时间和方向进行计量。


春秋战国时期,度量衡器具逐渐完备。


例如:齐国的量器有豆、区、釜、钟,并且有法定的进位关系:四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十釜为钟。


“豆”原是盛肉或盛酒的用具。


《考工记·梓人》:“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由于豆有一定的量,就逐渐用它作为量器的一个单位,后来演化为“斗”。“釜”是烹饪用的锅,适合于一家人的食量,所谓“因人食而制嘉量”,釜也逐渐成为量器的专用名词了。


中国古代容积单位因为与谷物的度量有关,因而出现很早,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了钟、釜、斛、斗、升的容积单位体系。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为:1钟等于10釜;釜与斛的换算关系不明;1斛等于10斗;1斗等于10升。


量器是封建社会计量农产品多少的主要器具,因此容量的计量产生最早,它的单位名称也最为复杂。


在《左传》、《周礼》、《仪礼》、《尔雅》等经典著作中都有关于容量单位的记载,其专用名称有升、斗、斛、豆、区、釜、钟以及溢、掬等,同长度一样,周代以前容量单位也是用人的身体计量,以一手所能盛的叫作溢,两手合盛的叫作掬。


掬是最初的基本的容量单位,《小尔雅·广量》说“掬四谓之豆”,《左传·昭公三年》说“四升为豆”,这两种说法是相通的,就是说掬也就是升。


周代以前容量单位同长度一样,以人的身体计量,以一手所能盛的叫作溢,两手合盛的叫作掬,掬是最初的基本容量单位。


《小尔雅·广量》记载“掬四谓之豆”,《左传·昭公三年》记载“四升为豆”,这两种说法相通,掬等同于升。


升的本义为“登”、“进”的意思,两手所盛是基本的容数量,然后从这个数登进,按四进有豆、区、釜,按十进有斗、斛,所以升(亦即掬)是容量的基本单位。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标准,将容积单位规定为斛、斗、升三种,1斛等于10斗;1斗等于10升。经实物测量,秦代的1升约相当于今天的200毫升。


后来《汉书·律历志》对容量单位做了系统的整理,命名为龠、合、升、斗、斛五量,一合等于二龠,合以下都是十进。


汉代度量衡标准经刘歆修订后,容积单位有斛、斗、升、合、龠五种,其换算关系为:1斛等于10斗;1斗等于10升;1升等于10合,1合等于2龠。这时的1升也相当于今天200毫升左右。


后来《汉书·律历志》对容量单位作了系统的整理,命名为龠、合、升、斗、斛五量,一合等于二龠,合以上都是十进(宋以后一斛为五斗),升是容量的基本单位,斗和斛则为实用单位。


至于《说苑·辨物》云“十龠为一合”,说法有所不同,可资参考。附带提一下石,石本来是重量单位,为一百二十斤,但自秦汉开始,石也作为容量单位,与斛相等。


关于容量的小单位,《孙子算经》卷上说:“六粟为一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这样,六粟为一圭(一说,十粟为一圭),其余圭、抄、撮、勺以及合、升、斗、斛八个单位,都是十进,这种计算方法,自汉代以后一直都在采用。


隋唐时期,升有大小之分,小升仍相当于今天的200毫升左右,大升相当于今天的600毫升左右。宋代时,容积单位与换算关系发生变化,将之前1斛10斗的换算关系改为1斛5斗,同时在斛之上增加了石这一容量单位,1石等于2斛,实际上相当于用石取代了原来容量单位中的斛。


宋代以后,容积单位及换算关系没有再发生变化。


自南北朝以来容量单位量值不断增长,至隋、唐已三倍于古,斛所盛谷物太重,使用起来很不方便。


此外,古史所记斛与石两个单位往往混用,宋代改制将十斗为一斛(或称一石),改为五斗为一斛,十斗(二斛)为一石;并且明确规定“凡岁赋,谷以石计”(《宋史·食货志》)。


秦汉之斛多为圆柱形。唐宋斛大,若仍为圆柱形,则上口大而不易平准,故改为口狭底广,“出入之间,盈亏不甚相远”。(《农田余话》卷上:“今之官斛规制,起于宋相贾似道,前元至元间,中丞崔或上言其式,口狭底广,出入之间盈亏不甚相远,遂行于时,至今不改”。)


官斛  


这个“斛”字,念作hú,音壶。  


斛,是我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南宋末改为五斗。官斛就是官府用的标准量器。  


有个成语“渴尘万斛”,形容十分想念的意思。  


官斛为古代朝廷发下来的标准量器,故曰“官斛”。斛、斗、升是古代用来计量粮食的量具。官府向纳户征收田粮、佃户向田主缴纳租米,均用斛、斗、升来计量。一斛为五斗,约合现在的70斤左右。


官斛容量本为十斗,南宋末改为五斗,直至清代。陶渊明说的“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五斗米也就是一斛。过去漕粮运到京城,要检查数量,就是用这种官斛来称量,叫做“起米过斛”。


过斛时,斛头要用拉长声的腔调报数,叫做“唱斛”。过去在漕运码头上,有“唱斛之声相闻,米浪之景时见”之说,指的就是起米过斛与扬晒漕粮的情景。


宋代改制使古度量衡益臻完善。此后元、明、清各代相沿。




中国古代容积的标准量器


钟,古代量器,春秋时齐国以十釜为“钟”(标准不一)。


釜,古代量器,春秋、战国时代流行于齐国。


鼓,古代量器,四钧为石,四石为鼓。


升,古代量器,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


斗、斛,古代两种量器,十斗曰斛。


图 商周秦汉的部分度量衡文物——秦量、商鞅方升


量器战国量器战国时最具代表性的量器有:秦商鞅铜方升,器壁刻铭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为一升,以尺度计算容积,堪称为度量衡标准器之鼻祖(见商鞅量)。


1857年山东胶县灵山卫出土了3件齐国量器,即子禾子铜釜、陈纯铜釜、左关铜。铜釜铭文严格规定了量器的管理制度以及违反者所受的处罚,与两件右里铜量相佐证,可推知齐国容量单位1升约合205.8毫升,1釜合20580毫升。


战国时的量器基本已定型,大容量的器具如釜(斛)多带双耳(柄),升、斗多有单柄,便于使用。


秦量器多为椭圆形带有单柄,器壁上都刻、印(戳式印纹)统一度量衡诏书(见秦诏版),单位容量为每升合200毫升(见秦量)。


汉量器以新莽所造标准器为代表,流传至今的除新莽嘉量外,还有始建国铜斗、铜升、铜龠、铜撮等,每器皆制作精美,刻铭详尽。


东汉量器以大司农颁发的为标准,有大司农平斛、铜斗、铜合等。这类器物上都有一凸出来的方框,框内可镶“检封”,单位量值每升约200毫升。


明清量器有明成化兵子铜斗,容9600毫升;清户部样铁方升,容1043毫升。




特殊小量器


汉代量制在上举的大石小石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小量器,如只容1.2毫升的小铜勺等,这些量器既非大小量器的几分之一的畸零之数,更非所谓汉小石1.2万毫升的万分之一。典型的1.2毫升的实物是东汉时的二分铜量,此器形似小勺,长柄,柄上刻一分容黍粟六十四枚。一分是个容量单位,“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陶宏景《别录》),一分之量正可容六十黍。此铜量实为二分之量,实测容水1.2毫升,容黍128枚(和《别录》所云甚近)。


专家推断这种小铜量多为量药物之用。其来源有可能是古黄钟(用24.63厘米的九寸为黄钟之长)一龠之量12毫升的十分之一(古黄钟一龠容黍一千二百粒)。秦汉时随着尺子变短(23.1厘米),黄钟一龠虽已缩小至十毫升,但量药物有习惯性,仍保持用旧的与12毫升有关的量器未变。


如果此种假设前提能够成立,则东汉时容六毫升的小铜量两件可视为量药物的二分之量的五倍,都与以23.1厘米为尺的九寸作黄钟之长,其小量器容10.20毫升的铜龠、铜合、分属两个不同的量器系统。


推而广之,西汉容7.2毫升的小铜量为六倍于二分之量;容0.4毫升的小铜量似为二分之量的三分之一,可能也都是量药物的专用器具。西汉还有一个18毫升的小铜量,容量略小于一合,也属特殊用途的小量器。


云梦秦简《传食律》规定:上造以下到官佐等,食“盐廿二分升二”。专家认为,按秦汉每升容量合200毫升折算,“二十二分升二”当今18毫升,与此器容量相合。据此,这个小铜量就是量盐的特殊用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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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354595023 发表于 2019-5-28 21:50:25
度量衡——重量与容积


重量以斤为单位。一石等于四钧,一钧三十斤,一斤十六两,一两等于二十四铢。后来发展为一两十钱,一钱十厘,一厘十毫。汉代还制造了标准斤,用黄金方寸为一斤,黄金方寸就是后来说的“寸金”。汉代一斤约相对于248克,一铢才0.65克。春秋战国时说黄金百斤,实质是青铜二十多千克。汉代以后的黄金才是黄金。


一百个小黄米,算一铢(还有10、96、144等说法);600个小黄米即六铢合一锱。所以说铢两,就是微小;说斤斤计较,比锱铢必较要大方多了,大几百倍。杜牧《阿房宫赋》:“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当然“半斤八两”就是“铢两悉称”的意思了。千钧一发,就是把12万古代斤合今约近三吨的重物放在一根头发上,还不是危险之极?


注意,铢、锱、钱,这些表示重量的词语为什么都用金字旁。


因为黄金是其标准,更因为早期造倾向用金属,往往按其重量定名字,如秦钱半两,汉武帝造三铢钱,五铢钱,五铢钱就是重量五铢的外圆内方的铜钱。刘禹锡诗句有:“业复五铢钱”,是借代,是说刘备恢复汉家江山。其实在曹魏时代倒是另造了五铢钱的。


二两银子,既是重量单位,又是货币单位。沿用既久,现代在黄金市场,还有以两为单位的,而且是旧制十六两。历史书上讲折银多少万两,切不可按现代标准理解成多少千斤。也因为金价至高,所以衡量要至精,一两十钱,一钱十厘,一厘十毫,一毫十丝。


需要说明这个石字,也可以照本字读。它在汉代既是重量单位,又是容积单位。按容积,汉代1石米=17.55公斤,1石谷子=13.5公斤,1石大麦=12公斤。而按重量,一石就是120斤,约合今30千克。汉代官职常说的二千石是什么意思?指按月发工资,俸禄每月一百二十斛的官职如太守一级正职就是。大古代石还有大石小石,小石为六斗。




“石”。


《汉书·律历志》说:“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石”本来是重量单位,一石一百二十斤,古时粮食论斗,是容量单位,因为十斗粮食的重量大致相当于一石,所以粮食也论石,一石等于十斗。“石”被挪用来表示容积,成了容量单位。后来又因为一石粮食恰好是一个人所能挑担的重量,所以一石又叫一担。


中国古代常用的计量单位有龠、合、升、斗、斛等,“石”与“斛”,是古代同一级别计量单位的不同叫法。10斗为1斛(石).据《汉书·律历志》(卷21)记载,汉时“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这么说来,一石为当时的120斤,昭仪的4200斛,则相当于50万4000汉斤.但各个朝代“斤”的具体重量并不相同,与现代的“斤”也不一致。宋代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辩证一》(卷3)中有记录,“今人(宋朝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吗,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


”石“这个概念,古时就有,即表重量又表体积。但主要还是以表体积为主,因为古时的”石“主要用于粮食的计量。而粮食,又是一个国家存亡的重中之重(民以食为天),在我国古时,粮食是以体积来换算的。比如鲁讯《多收了三五斗》中就有记载,粮食计量的用具为”斛“,而”斛“就是一种体积计量器具。




“一石米”相当于现代“多少市斤”?


而历朝历代,1斛=1石=10斗=100升。因此,要回答“一石米”到现代“多少市斤”的换算,则需要将单位容积的粮食换算成重量。但这其中,有诸多的不便:


1,不同的粮食密度不同,体积算重量的值肯定也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古时以体积计算粮食而不以重量)


2,就算是相同种类的粮食,由于其含水量的不同,最终也一定导致其密度不同。


3,历朝历代对于”升“,”斗“的容积定义,也是不同的。




为解决如上问题:


1,因现代没有权威的数据证明一公斤粮食应该是多少升,因此,在换算时,将以一升(公制)大米重1市斤半(0.75千克)作为大米的密度标准,这其中肯定是有偏差的,如果有兴趣,也可以依据物理学知识实际测量一下。


2,将例举各朝各代的”升“的容积定义,并将其换算成市斤。




具体如下:


1,秦汉:汉在度量衡上沿袭秦制,因此,此处以汉石论。


汉时1升=现今的200毫升


如此算来,汉代1石大米=100汉升=20000毫升=20升*0.75公斤 = 15公斤=30市斤大米。




2,隋唐:唐沿袭隋制,因此,此处只论隋制。


隋1斗=3汉斗,因此,隋1石大米=汉3石大米=90市斤大米。(参考:《隋书·律历上》有记载“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大业初,依复古斗。”)




3,宋:


宋1斗=3.35汉斗,因此,宋1石大米=汉3.35石大米=100.5市斤(参考:沈括《梦溪笔谈》“汉三斗三升五合当宋之一斗”




4,元:


1宋石=7元斗,即1元斗 = 1/7宋石,1元石大米=10/7宋石 = 128.57市斤大米。(参考:《元史》“世祖取江南,命输米者止用宋斗斛,以宋一石当今元七斗。”)




5,明:


1明升=1022.5毫升,即1明石大米=102250毫升=102.25升=153.375市斤大米。(参考:明铁斛(五斗)容积为5,112.6毫升。)




6,清:


1清升 = 1043毫升,即1清石大米 = 104300毫升 = 104.3升 = 156.45市斤大米。(参考《清会典》记载计算,现存户部铁方升容小米1,043毫升。)


(来源于网络)




需要注意的是:


容量不等于重量,是两个不同的词。容量一定时,不同密度的物体,会不同的重量。就像油,与水,油密度比水小,相同是1000ml下,水会比油重。容量与体积有关,重量与体积和密度有关。


计量单位升和克无法直接换算。


因为升是容积单位,克是重量单位。

只有在确定了某种物质以后,才可以在知道“比重”或者说“密度”之后,可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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